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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 2009 年余姚市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1-07 字体:【

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

2009年余姚市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

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直各部门:

市贸易局、财政局关于《2009 年余姚市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》 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 

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

 

 

2009年余姚市商务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

 

为贯彻落实全市商贸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,扎实推进“商贸活市”战略,努力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,现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乡镇、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要求,特制定2009年全市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分两类,一类为各街道办事处,另一类为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由乡镇、街道所属辖区内商贸服务业入库税收、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销售收入、商贸服务业新增投入、商品市场成交额等综合经济总量指标,以及民生商贸工程、城乡现代流通网建设等导向性工作指标组成。

三、考核分值与目标

(一)考核分值见附件12

(二)考核目标见附件3。其中2009年商贸服务业入库税收以2008年度各乡镇、街道实际完成数为考核目标。

四、考核计分办法

(一)经济总量指标考核计分。

由三部分组成:

1、目标考核分。当年实绩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,得该项考核基准分的30%,当年实绩达不到年度考核目标的,按完成比例得分。

2、增幅考核分。当年实绩比上年实绩增幅达到同类乡镇、街道平均水平的,得该项考核基准分的40%,达不到平均水平的不得分;每超过5%,加增幅考核标准分的25%,最高加分不超过该项基准分的40%

3、绝对值考核分。当年实绩绝对值按占同类乡镇、街道的比重进行考核,所占比重最高的乡镇、街道得该项考核基准分的30%,其余按比例计分。

(二)导向性工作指标。

6个街道办事处考核民生工程和推进商圈建设、提升商业层级工作,15个乡镇考核现代流通网建设和商贸基础管理工作及会展节庆经济。

五、考核方式

全市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由市贸易局组织实施。各乡镇、街道工贸办要指定专人负责,结合年终总结,从12月份开始,对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进行逐项自查、自评,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贸易局。市贸易局对照各乡镇、街道商贸服务业考核目标和完成实绩进行考评,并提出获奖名单报市政府审定。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工作分两类考核,分别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,另设商贸发展优胜奖,由市政府给予表彰。

附件:1.街道考核指标项目与分值

2.乡镇考核指标项目与分值

3.“项目推进年”商贸重点项目年度考核表

4.2009年度乡镇、街道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基数

5.余姚市商贸服务业考核奖励办法

 

 

 

 


 

 

附件1

街道考核指标项目与分值100分)

分类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基本分 

备注

(一)

综合经济指标

全面提升商贸综合实力

商贸服务业入库税收

15

 

规模商贸企业销售收入

10

 

新增各类商贸服务业项目投资额

12

 

各类商品市场成交额

8

 

(二)

导向性工作指标

大力发展民生工程

当年完成社区商业建设任务

5

荣获宁波级、国家级示范社区商业每家分别加2分、4分。

当年完成菜市场改造建设任务

6

每增减1家分别加减3

设有农残检测室的中心菜市场,农残检测准确操作,信息及时上报。

5

不按规定检测、漏报超过3次扣2分,直至扣完。

当年完成便民早点工程建设任务

5

城区各街道至少完成5家以上得基本分

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

5

验收通过得基本分

努力推进商圈建设

当年协议引进规模在10亩或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项目2

5

完成得基本分,超过任务数签订协议的加1分,土地挂拍加1分,签订土地使用协议的加1分,限加10分。

当年完成单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000万元1

5

当年完成单项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,按每增加1000万元加0.5分的比例加分,限加10分。

推进市重点商贸项目建设

 

项目推进采取加减分制,各个项目考核分值见附件3

培育建成宁波级商业特色街一条

5

被评为省级商业特色街的再加3

当年引进国内外著名品牌店2家(包括汽车4S店)

5

完成得基本分,其中引进国际著名品牌店的每家再加3分。

大力培植现代服务业

规范三产统计,完成企业主辅分离。

 

每完成1家加1分,限加6分。

当年建成商务楼宇1

5

完成得基本分,每增减1幢分别加减2分,限加6分。

当年规划建设创意产业(园区)1

4

 


 

 

附件2

乡镇考核指标项目与分值(100分)

分类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基本

分值

备注

(一)

综合经济指标

全面提升商贸综合实力

商贸服务业入库税收

15

 

规模商贸企业销售收入

10

 

新增各类商贸服务项目投资额

12

 

各类商品市场成交额

8

 

(二)

导向性工作指标

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

制订完成乡镇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

7

需经评审通过

完成农村菜市场改造建设任务

8

每增减1家分别加减3

当年协议引进规模在10亩或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项目1

5

完成得基本分,超过任务数签订协议的加1分,土地挂拍加1分,签订土地使用

协议的加1分,限加10分。

当年完成单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000万元1

5

当年完成单项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,按每增加1000万元加0.5分的比例加分,限加10分。

推进市重点商贸项目建设

 

项目推进采取加减分制,各个项目考核分值见附件3

行政村放心店配送率在40%以上

5

 

不断强化商贸管理水平

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思路,召开商贸专题会议2次以上,有商贸服务业奖励政策和兑现记录。

5

有文件与会议记录

健全统计台帐,按时、按期、准确填报并提供规模企业年度报表

5

漏报、错报、迟报,每发生1例扣2分,被评为统计工作先进加2分。

规范三产统计,完成企业主辅分离。

 

每完成1家加1分,限加6分。

乡镇落实定屠管理人员,杜绝私屠滥宰现象。

6

落实人员计4分,发现私屠现象一次扣1分,直至扣完。

设有农残检测室的中心菜市场,农残检测准确操作,信息及时上报

5

不按规定检测、漏报超过3次扣2分,直至扣完。

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

4

验收通过得基本分

培育新的商贸服务业经济增长点

组织会展节庆活动1次以上

5

有方案、有成效,每增加1次加2分。


 

 

附件3

“项目推进年”商贸重点项目年度考核表

责任单位

项 目 名 称 

考核加(减)分

签订土地协议

开工

完成年度计划投资

竣工

开业或

投入使用

阳明街道

塑料城中央商务区

 

 

 

2

 

万基阳光国际大厦

 

 

 

2

 

阳明国际广场一期

 

 

 

 

2

汽配城二期

 

2

1

 

 

富达饭店

 

 

2

 

 

舜发物流运输中心

 

1

1

 

 

二高菜市场

 

1

 

1

 

毛家菜市场

 

1

 

1

 

新桥菜市场

 

1

 

1

 

凤山街道

河姆渡国际广场

 

1

1

 

 

锦珈大厦

 

 

 

 

1

城市金座商务楼

 

 

 

 

1

中国有色金属材料城

1

2

1

 

 

阳明商业广场

 

 

 

1

1

兰江街道

伊顿国际综合商务楼

 

 

2

 

 

兰江商贸城

 

 

 

 

2

俞家桥菜市场

 

1

 

1

 

郭相桥菜市场

 

1

 

1

 

梨洲街道

古路头菜市场

 

 

 

1

1

经济开发区

城东嘉悦广场

 

 

2

 

 

泗 门 镇

一拖物流园区

 

2

1

 

 

泗门大酒店

1

1

 

 

 

泗门粮油配送中心

 

 

 

1

1

陆 埠 镇

阳明山庄

 

 

2

 

 

马 渚 镇

华润万家超市

 

1

1

 

 

河姆渡镇

市第二中心粮库

 

1

1

 

 


 

 

 附件4

2009年度乡镇、街道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基数

乡镇、街道

商贸服务业税收入库数

(万元)

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企业销售收入

(万元)

新办各类商贸服务企业项目投资额

(万元)

商品市场成交额

(万元)

2009年度菜市场改造建设数

商业

示范

社区

阳明街道

27029

352000

22500

500000

5

1

凤山街道

28760

381000

22500

84300

2

1

兰江街道

12169

222000

22500

26900

2

1

梨洲街道

4844

233000

11500

92900

5

1

朗霞街道

582

55000

7500

84600

2

1

低塘街道

2139

69500

8500

67800

4

1

泗 门 镇

1503

79000

19000

46400

3

 

马 渚 镇

914

57000

8500

18900

6

 

丈 亭 镇

553

15000

8500

28800

2

 

陆 埠 镇

487

140000

8500

124800

6

 

临 山 镇

723

25000

7500

27500

2

 

黄家埠镇

433

14000

5500

41100

6

 

三七市镇

512

16000

3500

6000

3

 

河姆渡镇

526

13000

3500

1600

1

 

牟 山 镇

246

3800

3500

4500

2

 

小曹娥镇

227

8600

3500

13300

3

 

大 隐 镇

228

1700

1000

1500

 

 

梁 弄 镇

461

4900

6500

15800

1

 

鹿 亭 乡

184

3200

1000

 

 

 

大 岚 镇

83

1400

1000

 

 

 

四明山镇

72

1000

2000

160

 

 

   

82674

1696100

169500

1186860

55

6

 

附件5

余姚市商贸服务业考核奖励办法

 

为深入实施“商贸活市”战略,加快我市商贸服务业城乡联动发展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,营造争创先进、比学赶超的商贸发展氛围。根据《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余政发〔200873号)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。

二、奖项设置及考核办法

(一)综合先进奖。

考评对象分为两类:第一类为6个街道办事处,第二类为15个乡镇政府。第三产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,第一类设先进奖金奖1名、银奖1名、铜奖1名;第二类设先进奖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
1、考评对象根据商贸服务业考核目标任务,在年终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,按照市贸易局下发的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,经市贸易局审核,确定各乡镇、街道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得分。

2、根据各乡镇、街道商贸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得分,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,择优推选先进奖单位。

(二)商贸发展优胜奖。

商贸服务业考核另设若干个商贸发展优胜奖,分别在商贸行业管理、商业特色街建设社区商业建设、菜市场改造建设、服务业税收贡献、商贸设施投资、镇级商贸中心建设等项目中产生。上述奖项根据各地工作实绩,由市贸易局综合考评择优推选。

以上综合先进奖、商贸发展优胜奖不重复兼得。获奖单位建议名单经汇总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。

三、通报表彰

对评定的先进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,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抄送:市委各部门,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协办公室,市人武部,市法院,市检察院。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5 14 日印发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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